| Profil von 皓亮偷偷躲这里舔伤口FotosBlogListen | Hilfe |
|
偷偷躲这里舔伤口拥有爱,是一种幸福;失去爱,是另一种幸福。每一位离开的人,都应该被祝福;留下的人,当学会珍重。 12 Juni 我想我真的不需要了 猫,对不起,你忽然给我说我们结婚吧,我接受不了,首先你连我女朋友都不是,再是你做的事你觉的对的起我吗,不要真以为我很多事不知道,虽然我还是很喜欢你,但真的不要了。 记得当年我去车站接你的时候一眼见你,给我的感觉就是惊艳,我当时想,向你这么漂亮的女孩竟然是我女朋友,我真是世界上最幸运的人,没想到这么累,追你的人太多,老被尾随,堵到房子门口要和你做朋友,有的根本不在乎你有男朋友,还说结婚都可以再离,而且你还真和几个尾随你的做了朋友,我操,时间一常谁受的了,我知道我之所以不能和你一起是不够有钱,你是很现实的女孩,你希望的生活我给不了你,所以我当年出差2个多月就被王CC那个30多岁的家伙挖了墙角,还差点嫁给他,千万资产的人我自然比不过,所以我近两年想方设法的赚钱,卖鞋,拉广告,卖包装袋,倒煤,联系几个博士研究生朋友做设计业务,但时间真是可怕的东西,我好累,一想到你就累,已经没有去爱的力量了。记得前一阵SJ给我电话问我还喜欢不喜欢猫,如果喜欢的话帮我说好话让我俩和好,我只说了声谢谢。FK给我说你说你摸不清害怕我,应为我不管你,我笑,我说我管她她能听多少,现在不但不劝她戒烟,还给她买给她递,因为她朋友都说在我面前都不是她自己了,不抽烟少喝酒,她私下也说她自己都觉得在我面前没有自我了。所以我努力放手。 实际我俩在一起我俩都很累。我虽然喜欢你,但我知道我要和你结婚我一定会后悔。说实话,要是前几年你说我可能会开心死的,但现在真的不需要了。 26 Mai 亲爱 猫生日快乐,真的要快乐,28号就是你生日,今天你给我短信说晚上要和几个朋友一起给你过生日,我没去,虽然还是很想见你,但我觉得不见是最好的,见面最后只是让自己更难受.过去的日子虽然怀念,但叫我从来一次,我不愿意.
昨天网上碰见武汉一个朋友,叫我去他那玩,我最近可能抽空去看看.
我的生活不要你离开
我的世界不要离开的人回来 亲爱的 你知道的 其实 我只是不快乐 18 Mai 兄弟们啊 最近遇见2个最让我意外的朋友,意外的我开始都没反映过来,但真是兄弟啊.
首先出现的是刘阳,当年和我住下铺的人,这家伙是佳木斯的,通过他我才对中国鸡头那部分地理环境有所了解,虽然他完全没有东北大汉的身材(按体育老师的叫法就是"你看那猴[最后个字念升调]"),不过很佩服和羡慕他能跑这么远来上学,现在上班又在绵阳,他真是算走过大江南北了.我 一直也想向他那样,可身边有些人力所不能控制的事,有些人和东西还是无法割舍,无法放开心扉去流浪,我有时候觉得自己是个被栓起来的浪子,虽然每次都想方设法跑出去,但最终还是被抓回来.
还有一个竟然是高中的同学王淼,见到他不能不提起马楠,当年我们3人没事就在一起唱歌,那时侯很是开心,直到我上政治课给身后女生唱"心太软"被抓住,又经过种种事一带"歌皇"就死了^0^(可以向我扔鸡蛋),最后我就转学了,联系就少了.王淼这家伙刚拿到新加坡的绿卡不回来,我说只要他管吃住就去找他玩,可他竟然只管我吃,不管住,问他现在干什么工作,竟然是快餐店经理,nnd,我听完忽然有种被玩的感觉,他现在月收入10000多,花销3000-4000,竟然还羡慕我的情况,不知道怎么想的,我还和他发现,我竟然能和新加坡发短信,我不是全球通,去香港澳门我都从买那边的卡用,所以一直以为不行,呵呵,我实在想不通为什么.
最近辘辘徐徐有些以前的同学和我联系,都不知道从哪弄的我的手机号,不过最夸张的是杨YP,竟然上自考课从坐他旁边的人要到我的号.我到现在都想不出我认识哪个人会去自考,而且我更难以理解他俩竟然会谈起我.
PS:不能保证,所以不再指望(给谁说的谁知道) 浪漫非洲(二)第八章 香吉士 甘比亚的传统市集很无聊。 这种断语出自一个受西方知识训练的研究生之口或许听起来很刺耳,好像对落后国家的污蔑。不过说很无聊还算是客气的了,甘比亚的传统市集比起中国最冷清的菜市场还要冷清几倍,零零散散的小贩们有气无力地叫卖一些吃的东西(例如干干瘦瘦的蔬果,比起来国内的农夫真的很会种东西)、或是即将被吃的东西(例如营养不良的小牛、毛色稀疏的鸡,但价格在他们眼睛都是昂贵的),至于日常生活用品诸如草篮或篓子等,这里家家户户都会做,所以也没有人笨到拿出来卖。 这种冷清的市集是常态,在落后国家再正常不过。号称开创社会学的三大名家之一的涂尔干先生,将社会的构成分成「有机连带」跟「机械连带」,主张在原始社会里几乎没有职业分工的情况,也没有必要分工,例如每户人家都养饲养一点禽畜、都会种一点莴苣跟甘藷,也很不幸男女老幼都会编织跟粗糙堪用的手工,于是「纯粹」货品的交流变得很没有必要,缺了就做,饿了就种,少了就生。甘比亚部落就是这种尚未出现精细职业分工的社会,大家所作的事都半斤八两,所以没有谁非得需要谁的问题,也所以部落之间都不太合作,甚至在情感上壁垒分明,部落战争常常打个没完,如果莴苣村专产莴苣,甘蔗村专产甘蔗,两村好好交流一下就不会整天杀得血流成河。 社会学这门学问强调「分工」是现代社会之始,而「资本主义乃推动分工的内在动力」,我想也是颇有道理的。 回到市集。 在甘比亚部落,会把鸡牵出来卖的人,大多是因为这只鸡已经生不出蛋了,自己吃舍不得(不是舍不得杀,而是吃了牠等于吃钱),所以干脆牵出来试试机会,既然下不了蛋,会买鸡这种奢侈品回去吃的人还真是少。 至于家里那只会生蛋的鸡不幸死去的人们正好要出来买只会生蛋的鸡,那才有一点交易的可能,不过Jim告诉我会生蛋的母鸡价格是不会生蛋的老母鸡的三倍,啧啧。这种传统市集自然引不起我的兴趣,没逛两下我就意兴阑珊。 我的老师也颇有同感,敏锐的杰米森发觉我们涣散的眼神后,就决定开车带我们到邻近市区龙蛇混杂的大市集开开眼界。地球开发的越快,世界各地所体现的不协调性就越大,这点在甘比亚尤其轮廓分明。 邻近市区的大市集聚集了一大堆的商人,所卖的当然还是不可避免有蔬果,但蔬果饱满丰实的多,标价也高,显然这些商人认为会来到这里挑选货物的人都比较有钱(大多是西方脸孔,游客少,外交官眷属却多),鸡鸡鸭鸭也不少,羽色鲜艳、看起来能下蛋的机会也大得多。我们随意乱逛到一个卖鸡的热络小摊前,其中有一只看起来很安静、很有风格的母鸡引起了我的注意。 牠既不太叫,也不太动,虽然没有眉毛,但我可以看出牠正在皱眉。我想起了一部日本漫画,叫「痞子勇士」,里头有个凶恶的疤面流氓在高中时养了只鸡,用狗链子拴着,就这么牵在学校里,很屌,尤其那流氓始终不解他的鸡为什么不生蛋,旁边的小跟班也不敢跟流氓讲明,因为牠是只公鸡。让我们回到「很屌」那两个字。是啊,养一只鸡用链子牵着,真屌! 在国内我可能终其一生都养不了鸡,所以此时正是出手的大好机会,加上我一直都在思考应该在回中国前送Jim什么礼物好,如果送钱未免太土也太野蛮,但如果是只鸡,我想应该是份还可以的礼物,要宰要卖要养都随便他啦。不过今天因为是杰米森带我们出来的,所以Jim并不在身旁帮我翻译,我买起鸡时困难重重(不是疑云重重),虽然按照原价买也不是多贵,但了解杀价是万国夜市语言的我还是不愿白白当冤大头,于是用简单的英文就地喊起价来。 「五盾。」我比了个五。 「三十盾!」小贩用力挥手,毫不客气。 操,三十盾我都可以命令老天爷下一场雨了,还可以顺手宰了头不知名的油瘩。 跟你买只鸡? 「五盾。」我坚持。 「三十盾!」小贩别过头不看我,还一直挥手。 我冷笑,摊开双手。 「皓月,你也太夸张。」老师用鞋子踢我的屁股。 「十盾!」我摇摇头。 「二十五盾!」小贩还是没有看我,挥挥手。果然价钱是彼此逼近的,谁都不能坚持。「十盾!」我指了指那只风格沈稳的母鸡。只有像牠那种会思考的鸡才配当我的鸡。「二十盾!最后!」小贩拎起那只鸡,直接放到我前面,作势要拿绳子将牠的脚绑起来给我。 「我还没决定,二十盾,太贵!」我说,坚决地摇头。 「皓月,你买鸡要干嘛啦!」老师有点不耐烦,杰米森却是老神在在、一副事不关己的懒样。 「拜托啦让我买一下。」我转头,恳求老师。 「我们等一下还要继续逛,你一开始就抱了只鸡,要怎么逛?」老师警告我。 「我没有要抱,要用牵的。」我郑重澄清,用抱的好蠢。要是回国后让大家知道我牵了只鸡逛大街,大家一定觉得我屌爆了。 「十五盾!」小贩或许看出我老师跟我在争执这只鸡要不要买,赶紧降价,然后迅速帮我将鸡脚用绳子绑好,倒吊提了给我。 「好!」我也不再啰唆,但硬是跟他要了一条绳子,比手划脚要他帮我绳子绑在鸡的脖子上而不是脚上。但小贩怎么绑怎么不对劲,那牢固至极的绑法让我感觉到那只鸡没几分钟就会窒息而死。于是折衷,鸡贩在母鸡的脖子上随便系住,然后在鸡的身上缠上两圈绳索,打结,我将鸡脚上的绳子解开,让它可以开步走。 有点样子了,虽然绳子绑在鸡肚子上是有点怪怪的,但我这个人就是这样,只要别人觉得古怪,我就觉得有够神气。「香吉士!走!」我轻轻拉了一下,香吉士皱着眉头踱步前进。 「什么香吉士?」老师叹口气,觉得很丢脸杰米森哈哈大笑起来。 第九章 懒惰到了顶点的技艺
于是我就牵了香吉士继续逛市集。甘比亚非传统市集真正有趣的地方,不是可以买到适合豢养的鸡,而是商品琳琅满目到令我啼笑皆非的地步。不过里头最恐怖的首推好几盒过期的保险套。包装纸盒上写的是日文、还附赠一个穿着和服半露酥胸的淫娃真人相片,保存期限是阿拉伯数字,写着1985年5月到期。真不可思议,难怪满街都是活蹦乱跳的小孩。我在各种废弃商品中试图寻找第三世界传说里神秘的干瘪死人头(据说部落战争里常常将敌人的首级割下,用线将七孔缝住以囚禁敌人灵魂,然后浇上盐水反复晒干后,就会缩成一个拳头大的那种脑瓜子),虽然找到的话我也不敢买,即使带回国一定酷呆了……但总想见识一下。我发现我那了不起的老师拿起一个长方形像框端详许久,我忍不住凑过去看。 那金属像框里头有张大大的黑白照片,一个带着小圆眼镜、梳着中分头的陌生男子咧开嘴巴笑着,整着人头塞满了画面。是谁的照片?有点像末代皇帝溥仪,但又更像谁都不是的那种人。 「老师,这不是甘比亚的总统吧?」我狐疑。 我在机场依稀见过甘比亚总统的玉照,那是一个穿着军服、全身缀满奖牌、勋章、只差没有拿着奖状的模范军人。而且黑白相片里的可是亚洲人。 「那是遗照。」老师沈吟了片刻,突然领悟。 「谁的遗照?是哪个伟大的亚洲人?陆皓东?谭嗣同?」我问,越看越不对劲。 「百分之百不是伟人的遗照。」老师笃定地说。 「操。」我快晕倒。 好扯,一个亚洲的死老百姓的遗照竟然会飘洋过海跑到甘比亚的市集小摊上,真是什么都能卖的好国家!死者家属不知该作何感想。老师将莫名其妙到有点恐怖的遗照放下后不久,我的脑袋还盘旋着陌生死者的笑容。 一个正在表演忍耐力的街头艺人吸引了我们的目光。喷火?吞剑?喉咙顶长枪?胸口碎大石?都不是。这位仁兄身上插了十几根细细长长的针,每根针大约有三十公分长,只见他卖力向周遭的观众吆喝着什么,一手拿着长针一手拿着盛零钱的瓦罐,越叫越大声。这位街头艺人的名字我当然不知道,不过他接下来要做的事很了不起,所以让我们抱着尊敬的心叫他阿忠吧。一个穿着拖鞋的西方男子好奇地投下一枚硬币,随后拿起阿忠手中的一条长针,在身边女友的兴奋尖叫声中试探性地慢慢刺进阿忠的左手臂! 「天啊,不会吧!」我傻眼了,立刻明白阿忠身上琳琅满目的针是怎么回事。阿忠怪叫,任那西方男子将针钻进他的手臂上,随着针的没入他越叫越大声,到后来甚至有点凄厉。围观的人有的不信或不能理解,一个接一个丢了硬币到阿忠的瓦罐里,其中一个没穿胸罩的西方肥婆拿起针就往阿忠的大腿插,阿忠虽然没有逃开或倒在地上打滚,但充满痛楚的声音却越来越高亢,甚至还流下了眼泪。「妈的,阿忠都不会痛吗?」我抱起香吉士,遮住牠的眼睛不让牠看。然后我发觉双脚正颤抖着。「他会痛吗?还是有先亚麻?还是他其实乐在其中?」老师问杰米森。 也许阿忠正是这种喜欢被针插的天才! 「很不幸当然会痛,他们是靠忍耐力在赚钱的,可以说是一点技术都没有的街头表演。」杰米森感叹地解释。 「啊?」我不解。 「甘比亚人不是顶勤劳的民族,他们连特殊才艺都懒得学,也没什么人教他们,即使是在空中丢耍三个瓶子都会要了他们的命。」杰米森说:「不过他们懒归懒,倒也懒出了名堂,就是用忍耐力做表演,许多观光客都吃这一套,钱给得不少。」我傻眼了,真是懒到令人肃然起敬的伟大民族! 阿忠看着我,我看着阿忠,两人的灵魂在眼神交会的瞬间擦出了火花! 「阿忠,加油。」我简直热泪盈眶。 于是我丢了两盾,擦干眼泪,拿了一根针戳进阿忠的肩膀的「叮咚穴」(人体十大好穴之一),只见阿忠龇牙咧嘴地吼着,硬是承受了我这一击。 我必须承认我再度、完全输了。 在我针刺进阿忠肉里的十几秒里,我几乎是瞇着眼、整张脸歪歪曲曲的状态,内心的恐惧猛兽般吞噬了我,害香吉士从手中摔了下去。 「我快受不了了,好想吐。走了吧?」我脸色一定很苍白。 「别急,帮我照相。」老师将数字相机递给我,然后快快乐乐地丢了好几盾到阿忠的瓦罐里,前前后后共插了三枚针在阿忠的后颈、腹部、还有背部。我想我的手震一定很严重,百分百将照片给拍坏了。 告别了阿忠,离开市场前我们还看到一个瘦骨如柴的高高男子站在街头表演假装有硬气功的伪硬气功,任一个西方女子在他的肚子上猛殴拳,他这种咬牙挨拳的精神虽然比不上挨针的阿忠(挨拳是瞬间的事,挨针则须忍受慢慢钻刺的痛苦),不过仍是相当令人敬佩的硬汉。 「等等,皓月,你手震了。」老师停下脚步,端视着手中的数字相机,语气颇为不满。当时我足足花了三分钟才说服老师别走回去继续刺阿忠,我说我恐怕会吐了出来。 这件事直到我们回国后老师还是耿耿于怀,可见她老人家真是个狠角色。 第十章 甘比亚的水蛭 逛完市集已是傍晚。 我一个人回到茅屋,Jim 的妹妹正在外头帮我打水,笑嘻嘻说要帮我洗脚。 我无所谓,将香吉士拴在柱子,便坐在茅屋前面一边吹着晚风一边让她帮我洗脚,虽然不是什么脚底按摩的好技术,但 Jim 小妹十分仔细地搓揉我每个脚趾,让我觉得很舒服,但这种舒服不是「我是有钱的大老爷、正在被服侍」的感觉,而是被细心照料的一种无微不至的呵护感。好吧,想太多。Jim 小妹对香吉士的出现感到很新奇,不过她的英文不大灵光,所以我很难跟她说明本人为何会通过养这只鸡得到「皓月你好屌」这样的赞美,更难解释香吉士在漫画「去吧!稻中桌球社」里可以是流浪汉、在漫画「海贼王」里却是个爱抽烟的厨师这么有趣又有典故的命名出处。我撒了一把碎谷在地上,香吉士吃得津津有味,却依旧沉默。洗完脚,肚子饿了,不过老师跟杰米森跑去市区吃东西,据说是啃龙虾。 龙虾没我的份,晚餐得自己打发。吃什么好?有 Jim 在的时候我根本不必烦恼,Jim 带我吃过昂贵的烤全羊,也带我吃过浇上生鸡血的糌米饭,东西未必好吃,但只要我敢吃保证都不会饿着。今晚 Jim 多半不会找我,早先我已跟他说过不必劳烦,放他一整天假。 此刻我不只要解决我的胃,还得照料 Jim 小妹的可爱肚子,让美女饿着可是大罪。我打开背包,里头还珍藏着几片苹果面包跟两包红烧牛肉面,我问 Jim 小妹有没有吃过泡面,她天真无邪地摇摇头,不知道是没吃过还是不想吃。 我问她会不会肚子饿,她点点头。 甘比亚人吃东西不是用手抓、就是用形状不规则的手工木碗,我的橱柜上也有几只大大小小的木碗,不过看起来都脏脏的,还飘着奇怪的气味,其中一个还是我半夜不敢出去尿尿暂时储存的伪尿桶(我必须声明,虽然我很怕鬼,但我怕的是穿着白衣披头散发具有亚洲传统风格的鬼,我想我在这里看不到那种鬼,但半夜出去我怕被蚊子叮,若是将将好叮在小鸟上我会痛不欲生)。幸好事先跟杰米森要了几个大大的粉红色塑料碗,于是将两包泡面拆开,干面块跟配料粉一块倒在里头,然后倒了些水在铁盆子里烤煮,确定滚开后再倒进塑料碗里,最后用一片芭蕉叶盖住。等待泡面煮好的几分钟里,Jim 小妹好奇地看着一切,我则研究着她头发里有没有虱子。我数到第七只时泡面也差不多好了。我将汤汁倒在另一个塑料碗内,然后将红烧牛肉面的最精华「黑黑黏黏的东西」挤在面身上,用汤匙胡乱搅拌一番,大功告成。 「一起吃吧!」我说,笑笑。 于是我们两个开始用手捞起热烘烘的牛肉面,在非常愉快的气氛下共享了牛肉面,就像天真无邪的小情侣(?!)。我很在意 Jim 小妹会不会爱上中国史上最强泡面,所幸牛肉面在几分钟内就清洁溜溜,而 Jim 小妹也开始舔手指,显然回味无穷,让我十分欣慰。 「好吃吗?」我问,比手画脚。 「嘻嘻。」Jim 小妹很满足。 晚饭后我躺在床上、打开笔记型计算机随便敲打今天发生了什么有趣的事,只是简单摘记,然后将数字相机里的照片传到计算机里。 Jim 小妹则拿着小树枝,坐在地上戳弄着我养在水盆里的水蛭。 她抬头跟我说了几句很像英文的话,多半在问我养在盆子里的水蛭该怎么处置?我低头一瞧,那头水蛭正依偎在一堆水草中,显然是 Jim 小妹白天到河里捞来放的,大概是怕水蛭孤单单地吸在木盆子里太无聊。 真是体贴的小萝莉。 不过我要养水蛭干什么? 我怎么可能知道!太难了!一个人怎么可能料到还没发生的事咧! 一想到人类自以为自己所作的每件事都有意义、都会有后续发展,我就开始生气。 人类真是太自以为是了。Jim 小妹不解,但我也很难跟她解释我为什么要养水蛭这件事。 我自己都搞不清楚了。 说不定这件事还是水蛭搞的阴谋。 第十一章 钓水鬼
嗑泡面那天是第二次 Jim 小妹睡在我茅草屋的晚上,Jim 似乎很放心把她妹妹交给我,要不就是根本不在意。我在「世界珍奇风俗」一书中读到蒙古人怎么招待远方来的朋友,就是将自己的蒙古包跟老婆借给朋友睡一晚。蒙古人原来是游牧民族,生性浪漫点也是应当的,但蒙古是蒙古,甘比亚是甘比亚,我是我,不能乱七八糟搅和在一块儿。所以我让小妹睡在我床下,还将我的席子让给她免得她受地气侵袭而感冒,我则在有些冰凉的木板床上呼呼大睡。 我在国内常常失眠。 不是喝咖啡上瘾的关系,而是我的脑袋思虑太频繁,要停也停不了。这是原因之一。原因之二是我很怕鬼,睡觉常常得背靠着墙壁(后面有鬼比前面有鬼还恐怖,背顶着墙安稳些)、点微灯(免得鬼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我却没发现)、放点宫崎骏动画的钢琴轻音乐(听音乐比听见鬼的脚步声还要营养),种种天时地利人和之下我才能够成眠。但即使睡着了,我天生容易做梦的体质也让我睡眠品质变差,运气好些时,我会得到有点色色的美梦,但大部份的时候我运气很背,梦的都是恐怖的、背景是世界末日的怪梦,以前一躺即睡、几乎没有做梦习惯的毛毛狗跟我一起睡时也会跟着发梦,跟据「睡不好的十种原因」 一书指出,这是毛毛狗的潜意识受到我高度震荡的脑波影响所致。 在国内我难入眠,但在甘比亚我倒是睡得挺香,除了第一天晚上我都是一觉到天亮,大概是我认为大陆的鬼追不到甘比亚的关系吧。天还没破晓,远方才刚露出一丝蓝色微光时,Jim 就来找我。 他在门外大声嚷嚷把我唤醒时,我吓了一大跳,因为我看见 Jim 小妹就睡在我旁边。乖乖不得了,这是为什么?我有变态到这种地步吗? 我快速回想,完全没有任何记忆。 人格分裂? 我远远看着养在水桶理的水蛭,愤怒不已:「一定是你搞的鬼!是你!」 我伸出手指放在 Jim 小妹的鼻子上,好险还有呼吸,若是不小心跟萝莉如何如何都还有死命道歉的余地,若是不小心死了个萝莉难道我要游泳逃回中国? 我戒慎恐惧叫醒身边睡到缩成一团的 Jim 小妹,她揉揉眼睛不住地跟我道歉,指着地上的香吉士,再指着自己的脚。 我大概明白了,原来是香吉士不乖,半夜里乱啄 Jim 小妹,所以她逃难到床上来投靠我。我拍拍脸,走出茅草屋跟兴致勃勃的 Jim 打招呼,Jim 指着租来的车上问我今天想去哪里,我说我没特别的想法,干脆要他给点建议。 此时 Jim 小妹牵着香吉士走出屋子,Jim 笑了出来,问我那只鸡是怎么回事。 我突然觉得有些丢脸,因为天就要破晓了,但这只母鸡却没有啼,从牠呆若木鸡的表情看来好像也没有啼的打算,未免也太有个性。 「今天不管去哪里,我都要牵着香吉士。」我说。 「什么?你替这只鸡取了名字?」Jim 愣住。 「Sunkist,香吉士。」我重复,试着不去看 Jim 发呆的表情。后来 Jim 开车,我坐在前座,Jim 小妹则在后头抱着香吉士,模样十分开心。 小妹兴奋异常是可想而知的,甘比亚不是母系社会,尚年幼的小妹更是地位不高,能跟我们这样出去乱晃让她露出无法掩饰的开怀笑容。三人花了一个多小时攀山跃岭来到另一个小部落,在车上据 Jim 说这里他认识的几个朋友有时候会搞些表演,蛮受观光客的欢迎,建议我可以看看。「该不会是忍耐力的表演吧?我昨天在大市集上看过了。」我笑着。 「喔喔不不,是别的表演,战斗!战斗!」Jim 自信满满说着。他眼中对接下来的表演颇为自负,就好像我昨夜很期待小妹会爱上红烧牛肉面的心情。 「战斗?生或死的那种战斗?」我也沾染到 Jim 的兴奋。 「喔喔不不,是表演!」Jim 突然有些泄气。我真是个坏蛋。到了该村,那是一个居民颇多、观光客也不少的大村,律动感强烈的牛皮鼓声一直没有停过,朝气,活力,还有丰盛的食物。 还没吃早餐的我们肚子都饿了。 「吃什么?」我问。 「@#%$^%^&*^^%(#(&@#)!)Jim 说了一个名词。 「听起来不赖。」我随口说道,鬼才晓得。十几分钟后,我才知道那句不明意义的字符串是什么东东,可以翻译成「从树上刮下来的虫子,混着鸡蛋一阵爆烤后的高蛋白质营养早餐」。 一个赤膊着上身的壮汉在路中央为大家升起熊熊大火,双手拿着大铁锅不停翻滚里头的虫子跟蛋,浑不怕热,还用力吆喝,看得许多日本观光客给了掌声。 坦白说我并不是很喜欢吃虫,不过爆烤过之后的虫子的确很香,鸡蛋的搭配也是相得益彰,只不过扮相差了点。我拿起数字相机拍了几张,打算投稿到美国麦当劳总部推荐,看看能不能取代难吃的蛋堡早餐,或成为加乐氏香甜玉米脆片的新配方。那时我就发了。 第十二章 跟死日本胖子比武 吃过了虫,Jim带我到村子中央观看即将开始的比武表演。那有座用圆滚木搭架的弯桥,桥下没有水,显然是乱搭一通,观光性质。 桥的两旁则是稀稀落落的观众,有几个戴着草帽的日本人正盘腿吃着甜筒,令我惊讶不已,因为我敢打赌我没看见任何一个卖甜筒的贩子在这村子里,而那些日本人也没背着保温箱。 「快开始了!要押注吗?」Jim问我,语气颇振奋。 「好啊,怎么赌?」 我拿出一张十盾的钞票,小妹抱着香吉士在一旁笑嘻嘻。 「看你要押左边出场的武士赢,还是押右边的。」Jim露出两排略黄的板牙,笑着。武士要等观众事前都押完了,才会从两端走出来,在此之前观众不会知道哪一边的武士身材较高大威猛,根本无从判断。「那些日本人押哪边,我就押另一边。」我说,对着那几个日本观光客微笑。一阵急促的鼓声后,桥的右边走出一位全身涂满红色油彩的战士,手持一把木斧,腰上配戴着一柄歪歪曲曲的短木刀,大吼,单脚用力踏步,观众报以热烈掌声。「我表哥!我表哥!」Jim拉着我,兴奋不已,指着出现在桥的左边的削瘦男子。小妹也很激动,香吉士似乎感受到了,张开翅膀象征性干啼了几声,几个日本人朝这边看了过来。木桥左边的战士身上涂满绿色的油彩,手持一只看似脆弱的圆盾,另一只手则挥舞着木制的长枪,双脚微微跳动就像蓄势待发的拳击手,应该是快速灵动的那型。 「你表哥会赢吗?我赌的是他吗?」我问。 「你赌的是他,不过会不会赢我也不知道。」Jim说。 「红色的战士代表守护这个村子的沃土精灵,绿色的战士代表这个村子的祖灵,这场比武的胜负将由两位精灵决定。」穿着西装表示慎重的主持人宣布,Jim为我翻译。然后两名战士跳舞般斗在一块,红色的壮汉怒气腾腾,手中的木斧不断重重砸在绿色战士的盾牌上,发出很有魄力的撞击声,但谁都看得出来红色壮汉的攻击全都针对着盾牌,而非绿色战士。绿色战士不断在地上滚着,用盾牌挡住红色壮汉的怒击,长枪像蝎子尾巴般回动、试图螫击壮汉,但红色壮汉的木斧吓吓有风,将绿色战士的长枪豪爽地架开,不让得逞。两名战士就这么跳舞,你来我往,谁都没有占到谁的便宜。 这种比法当然不是真打,但很热闹,也出奇的带动观众情绪。「好!好啊!」我凑兴大叫,即使是假的,但配合得颇有娱乐效果。那些日本观光客吃完了甜筒,于是镁光灯此起彼落,很爱照相的美名果然不是盖的。大约过了五分钟,绿色战士手中的盾牌被击飞、脱手落在桥下,红色怒汉大吼一声,双手抡起木斧停在半空,停得颇久,应该正表演着「时间在胜负决定一瞬间停顿」的效果,非常有戏剧性。怒汉眼睛看着倒在地上的绿色战士,眼看就要劈落。就在危急时刻,绿色战士一个鲤鱼打滚,避开了怒汉的青天一击,然后绕到怒汉背后,轻轻将手中的木枪往前一递,没入怒汉的胳肢窝里、被紧紧夹着。 怒汉悲愤嚎叫,然后倒在桥上死了。 「我赢了吧!」我笑笑,拍手。 「是祖灵赢了!」Jim大笑,不久后将彩金拿了给我,我让Jim吃了红,他直搂着我鬼叫。看了还算精彩的红绿战士互斗后,主持人询问有没有人要上来跟战士们比划比划,只要五十盾即可。这价钱在当地很高,显然是专诓死观光客用的。爱照相的日本人当仁不让,一个胖胖的男子将相机交给同伴后就上场,要了那把红色战士的木斧,指定绿色战士当对手。接下来的情形就让人作呕了。胖日本人怪叫着,几乎是用全身的力量在挥舞那把木斧,每挥一次,全身的肥肉就啪搭啪搭撕动一次,而绿色战士敬业地举起木盾抵挡,斧盾交击时发出可怕的声响,不管是木斧断裂或是盾牌迸开都不奇怪。几次胖日本人的木斧几乎都要砸中绿色战士的身子,十分危险,即便斧头不是真的,但万一被带到一下,肯定要瘀青甚至骨折的。但绿色战士不管是满地打滚,甚至站起来要逃,但就是不敢将长枪真的递出,毕竟对方是付钱打擂台的大爷,总得要让对方打得痛快,只是对方完全不留力,一副有钱人打死穷人的臭嘴脸。Jim的表情也很紧张,显然这情形不常见。 我看着小妹,她已经用手掌摀住了脸,害怕地在指缝中观战。「那日本胖子太过分了,我去教训他。」我忿忿不平。我将五十盾拿给Jim,说我要代替那位绿色战士出场。 Jim瞪大眼睛,确认我的意思。我点点头。我在少林寺苦练多年的杨家枪没有一日旷废,终于要派上用场。Jim错愕地跑到主持人身边耳语一番,于是绿色战士下场,换我上阵代打。我一手抓起木头盾牌,挖,这家伙外表看起来很脆弱,但实际上沉得很,挥舞不易,幸好我在台湾有举哑铃的习惯(甚至举到疝气发作),臂力还不算差,而木制长枪则轻多了,我检视了枪头,完全是钝的,挺好。在我热身的时候胖日本人气喘吁吁,还微笑跟我打招呼,我也哈哈大笑先跟他握了个手,向他介绍我是从中国来的。「China?Good place!」胖日本人随口乱赞。 「China,KongFu!」我哈哈大笑。两人开开心心站在一块,让底下的照相机捕捉一番。然后对决开始!死胖子并没有因为我的上场有所礼让,木斧照样重重砸落,每一下都发出结实的巨响,我的耳朵几乎要聋掉。盾牌很重,我的左手将盾牌尽量靠拢身体,让身体承受大部分的震动,免得左手太早脱力报废。 但我的右手长枪可没有绿色战士这么客气。「呼呼呼呼呼.....」死胖子涨红了脸,狞笑,木斧又落。 「吓!」我盾牌一格开斧头,右手枪快速刺出。死胖子多半没料到我会这么快痛下毒手(谁跟你拖脱拉拉?盾牌很重!),肚子猛然被枪头刺中。死胖子惨叫,跪在桥上。「你跟海门比起来,差、多、了!」我大笑,长枪毫不客气往死胖子的背上又一刺,死胖子哎哎乱叫,连忙跳起,却仍闪不过我苦练十年的杨家枪。台下一片哗然,几个日本人激动不已乱叫,脸红脖子粗。「叫屁啊!」我好乐,绕着死胖子小跑步。我又要刺他,死胖子却认真的怕了,抓起斧头要挡,我却不刺,直接用扫的,命中他的屁股,像是教训混帐小孩。然后又一枪,扫中他的肥腰,油腻腻的触感真差!「多吃蔬菜啊肥佬!」我怒吼:「肉都被你吃光啦!」死胖子丢下斧头,干声连连地冲下木桥,我则举起杨家枪接受合村的欢呼。幸好我身边正好没有一副「东亚病夫」的招牌,不然我只好命令那死胖子将它给吃下去,好一报当年精武门的惨案之仇。后来有个日本年轻人上台向我继续挑战,不过请各位读者原谅我,我实在不忍将详细过程写出,不过他肋骨断裂的那个嘴脸,也堪称影响我人生十个重大表情之一。 第十三章 割包皮的高手 如果你对非洲这块大陆有非凡的兴趣,又碰巧读过几篇非洲原始部落的风情研究,你一定知道割礼是什么。祈雨、成年礼、婚礼、丧礼、丰年,从这五大仪式可以窥见一个民族的世界观。 祈雨仪式表现了人与自然的关系,与通过什么样的沟通方式完成彼此的期待,从仪式的构成可以知道一个民族对神明的想象。 这个部份我先前提过了,没有在大雨过后感冒发烧是值得喝一杯庆祝的事。 然后是成年礼。 成年礼的内容五花八门,我们通常有个刻板印象,认为成年礼是针对男性而来,但其实有些成年礼只针对女性,毕竟女性青春期的生理特征很明显、毫不含糊,就是月经。对于月经这档事,有些印第安人视之为邪灵附身,非要初潮来临的女孩独居在山里两三年、净净身,脚底板跟手心还要裹上厚厚的麻布,免得脏了土地为祸众人;但在另外一群不同地带的印第安人的眼中,月经初来临的女孩具有治疗的神奇能力,祭司还得在月光下好好赞叹她们一番。但月经就是月经,企图对月经做任何文化上的解释都不会改变月经是一团血的事实。这些解释可谓「社会性的解释」,社会性解释的方式凸显出某些种族的想象力,与文化的发展基础。成年礼的时间也没有真理上的确定意义,在中国,你一旦满十八岁,政府便承认你是个敢作敢当的汉子,让你可以考驾照,也可以申请现金卡刷到父母气到炸掉,但万一杀了人就不能进少年法庭管训了事,要枪毙的,所以大部分过了十八岁的中国人都成了胆小鬼。至于在部份无法停止跟他族战斗的原始部落,族人对一个人是否够资格称为成年,得好好考察他的战斗能力。于是族人鞭打他、要他扛石头走路、跟野兽对峙、或干脆割下他的手指头挂在他的脖子上以激起荣誉感,劳其筋骨苦其心智,殷殷盼盼这孩子将来能成为第一流的杀人凶手。有些原始部落就和气多了,或者说他们的文化并不着重在战争上。 他们对一个人是否成年的资格,是视他能否完整地跳完一首祭神舞蹈、或是在一定期限内捕获一定量的白带鱼。 轻松多了吧?如果这个部落不巧生在上一段的部落旁边,没几个月就要遭殃。 不过我们可以知道,在这类和平的部落,要承认一个人是否成年的年纪,理所当然要比战斗性的部落要早一些,因为学会跳舞比学会杀人总是要容易点。 因此我们知道「成熟」的定义并非生理性的,而是「社会性」的。在非洲,成年礼中最普遍的形式可能是割礼。 割礼仪式表现人对于自身成长阶段如何做出截然果断的划分,果断到必须切除身体的一部份才能作数,因此是很讲究的,毕竟祈雨不会痛、婚礼不会痛、丧礼不会痛,可是割礼很痛很痛!割礼对女生来说,就是割除性器官的外阴蒂,所幸并非所有的非洲部落都奉行这样的仪式。这种残忍的割礼据说会女性丧失自己手淫达到高潮的机率,所以应该是男人掌权下的集体阴谋。 割阴蒂的过程也格外触目惊心,近年来有许多女性主义者大力疾呼非洲部落废除这项仪式,甚至要求非洲政府立法禁止。 是应该如此,光听就很痛了。割礼对男生来说就简单多了,就是割包皮。 犹太人在小孩子一出生就会拿剪刀将婴儿的包皮给切掉,象征切除不洁。 非洲人因为人种太多导致人多口杂,对割包皮的时间点众说纷纭、各自表态,有的认为十岁割包皮后就算成年,有的认为十五岁割包皮才算好汉,有个坚持结婚当天割包皮才是王道(新婚之夜想必痛不欲生吧!)。不只是割包皮的时机问题,大家对要怎么割包皮才能表现出受害者的英勇也是你说你的、我干我的,有的人要炙得火红的小砍刀,有的跟西方人借剪刀,有的坚持用祖先头盖骨磨成的刀子,有的则很不讲究的用宴会营火旁的碎石。 Jim在比武表演后,跟我摇着芭蕉叶在树下乘凉。 「你割包皮了吗?」我问Jim,他点点头。 「三个月前才割的。」Jim有些腼腆。 「很痛吧?」我问,真是废话。 「的确。」Jim的表情居然有些害怕。 「哈哈,不过你不是已经十七岁了,这样的年纪才举行成年礼会不会太晚熟了?」我问,就我知道这把年纪才切包皮在非洲来说算是蛮晚的。 「没办法,因为我爸爸的姓氏是阿图奇,掌管阿图奇姓氏的精灵是西风之子特古奇拉,所以要等到猫头鹰停在我家门梁上一夜之后,我才能割掉包皮。」Jim一副往事不堪回首。 「原来是这样,所以猫头鹰三个月前才去你家报到?」我点点头。Jim身处的部落对成熟的定义还真是懒惰,居然是占卜性质,如果猫头鹰等Jim七十岁才飞到他家的门梁,Jim不就那时才要割掉皱巴巴的包皮?「可不是吗?牠如果在我爸爸死掉之前来报到的话,我割包皮会好过一些。」Jim叹气,十分懊丧。他看着远方,但不像在思念亡父。「嗯?」我不懂,只等着Jim将话说完。「按照规定,我的包皮是要由我爸爸动手割的,不过我爸爸过世后,我就得亲自动手,实在令人困扰。」Jim叹气。我睁大眼睛,当真是令人困扰。「别人不能代劳?非得自己来不可?」我眼珠子都快滚出来了。 「可不是?虽然我知道你们瞧不起我们凡事都按照规定来,但规定就是规定,我想你们也有自己的规定吧。总之要割包皮的那天,我先叫我弟弟帮我将包皮使劲拉长,然后涂上一层油膏在上面止疼,但我怕,所以还是先吃了麻药,然后再用刀子切下。」Jim说着说着,索性拉开裤子,让我看看他成为男人的代价。Jim说,第一刀他没有使劲全力,因为心怯、加上吃了麻药视线有些不清,怕一个闪失将小鸟整只剁掉,所以没能将包皮完全斩掉。怎办?这种事大概是人生中最不能半途而废的十件事之首吧,Jim只好再接再厉挥下第二刀,这才将包皮的另一端斜斜劈开。 所以Jim的小鸟龟头,在造型上看起来有些怪怪的。 「真勇敢,我是说真的。」我轻轻弹了一下Jim的龟头,表示敬意。Jim大概以为弹龟头是国际礼仪,只是全身缩了一下,并没有反抗。 「你呢?你应该割了吧?是你们的医生割的?还是父母?」Jim问我。 我淡淡地摇头。对于割包皮,我是实在下不了决心。 自从我在报纸上的医药新知里看见「包皮可用作口腔癌的皮肤修补用」后,我才了解万一有一天你得了口腔癌,喉咙里的皮肤会少了一大片,这时你必须从你的屁股或是大腿内侧(毛稀少甚至没有的雪白地带,也就是非角质化的部份)割一片下来,往喉咙里缝做治疗。包皮正巧也是非角质化的皮肤,很珍贵的,除了平时帮主人藏污纳垢之外,它还兼具了被缝在喉咙里的特异功能。虽然我在我的人生规划里并没有「我在XX岁时,立志要得口腔癌」这个项目,但万一不幸得标,我养皮千日缝在一朝,包皮这好派上用场。谁愿意跟别人讨包皮缝在自己的嘴巴里呢?万一你用的是好友大义捐赠的包皮,每见一次面好友都拍拍你的肩膀要你打开嘴巴,说:「皓月!张开嘴巴!我要瞧瞧我的包皮在里头过得好不好!」你不会想死吗? 「所以我的包皮大有妙处,我得一直留着。」我解释,Jim似懂非懂地看着我。然后我想起了Jim那几个小弟。我跟Jim说,哪一天夜里调皮的猫头鹰飞到他们家门梁上,他的小弟们就得自个儿剪掉包皮,个个都是小英雄,请代我向他们致意。「你误会了,猫头鹰是针对我,也就是家里的长子来的。次子跟其它排行的各有不同的动物来代表,像我八岁的弟弟,他去年就自己剪了包皮,是我们家最早成为男人的成员,因为有五只锅牛同时出现在门板上,这就是征兆。」Jim说。 我一点都不敢想象,一个七岁的小男孩是怎么剪掉自己包皮的,那场面一定是哭天抢地,令人拍案叫绝。 Jim早死的老爹,你真是害人不浅啊! 「你想看割包皮吗?」Jim突然问我。 「有得看吗?」我猛然抬头。 「很多观光客都喜欢看,研究者更喜欢看,所以不难打听。不过要收钱的,拍照也要另外加钱。」Jim把话说在前头,免得我掏钱时觉得自己上当。但我是这种吝啬的人吗?这种超痛的仪式,收点钱当然是理所当然啊!「要多少钱?」我问,打算就这么干。 「跟祈雨差不多。」Jim说。 真是数学差劲的民族。 包皮只有一条,但雨可以祈很多次,下也下不完。「行的,我还会多给。」我说。接着Jim就叫他表哥(那位拿着盾牌的绿色战士)靠他的人际关系在这个村子里问问,看有没有割礼是今天或最近要举行的,还特别讲明有人愿意付钱观看。表哥点点头,高兴地说我是他的朋友,他一定会帮我找到愿意割包皮的人,我连忙摇手,说我只想看恰恰好要割的人,可不要因为我愿意花钱就刻意找个还不到时辰收割的倒霉鬼,不然我会很内疚。表哥说他了解,叫我放一百个心,跑走了。不过我看他还是不了解。 就这样。 一个小时后,我就站在一条过时的包茎前,错愕地拿着大剪刀…….. 第十四章 喀擦! 「那是他,他今天碰巧要举行割礼。」Jim的表哥,绿战士说道。
村落广场旁,一间颇大的茅草屋前,一个肚子鼓鼓的中年男子坐在长条椅子上,抽着远远就令人呛鼻的厚重烟草,被一群好事的人给围住。我实在是不能接受。「是那个男子吗?肚子很大那个?」我很想停下脚步,但身旁两人一直簇拥着我。 「是的,他的姓氏叫齐歌妹,祖灵是蜈蚣精灵的义子,所以刚刚蜈蚣出现在他家的大瓮里时,就注定了他今天要成为蜈蚣精灵认可的男人。」绿战士说,Jim翻译着。我头很晕,似乎已经骑虎难下了。 但骑虎难下的人似乎不只我一个。那位看起来四十多岁的肥肚子男人,手里抓着的细线绑着一条号称刚刚在瓮里抓到的蜈蚣,蜈蚣很小、身子抽动。肥肚子脸色并不顶好,可说是颇为无奈。「是不是真的啊?」我说的每个字都很艰辛。我实在不想因为我想看割礼,就有人自告奋勇要割他的陈年包皮给我看。 他穷,想赚钱,可以理解。 但我可不是嗜爱花钱看人割包皮的变态。 「那条蜈蚣就是铁证,蜈蚣精灵的安排就跟多第里思山(甘比亚境内第一高山)一样,重的不可更改。」Jim说,拍拍我的背。围观的众人不停地点头,议论纷纷。 我的脸一定红得滚烫。 「如果我现在转头就走,那个男人是不是还是得割自己的包皮?」我深深吸了口气。 「啊?可是你不是想看的吗?」Jim讶异。 「既然蜈蚣精灵的安排就跟那座多多山一样有够重,重到不可更改,那么我走了也没关系吧?他割他的吧,我突然不想看了。」我摇摇晃晃的说。Jim大吃一惊,连忙拉着我,疾呼不可以这样,那样的话就......「就怎样?我听不懂。」我竖耳倾听,但真的听不懂Jim在说什么。他似乎不想将话语翻成英文,又来不及说谎,所以干脆说了一大串我听不懂的土话,好让我摸不着边际,但他的语气急迫、无奈、好像我犯了什么大错。 我中计了! 百分之百,这是个强迫别人付钱看斩包皮的局! 「操,随便啦!」我投降,要割就割吧!割死你! 当时我真有一种被丢进流沙里游泳的感觉,而且是被信任的好友当着我的面踹进去的背叛感。为什么我要看!为什么我一定要看这老男人割包皮!我发誓,Jim,我一定要报仇!接下来,在众人鼓噪之下,肥肚子男人脱掉了裤子,周遭的女人一个也没有回避,还高谈阔论了好一番,要是脱裤子的人是我,我该有多么的想死!看着肥肚子男人跨下的那头老包茎,我的心情好多了。因为小鸟被众人如此品头论足的他,心里一定是很机歪吧,看着他饱受风霜的奸诈嘴脸,我叹了一口气。 「真是服了你。早不割,晚不割,等待四十年的你今天终于下定决心。」我拿出五十盾,交给了Jim。 临时串通好的割礼当然没什么排场,不过刀子无论如何都还是有一把。 那是把柴刀。 不消说,上面也是锈迹斑斑,好不爽快。 「在蜈蚣精灵还是他的祖灵的安排里,他的包皮应该要怎么割的好?」我问:「是村子里有智慧的智者,还是他的父兄?母舅?还是跟你一样,得自己来?」 「这我可不懂,我问问看。」Jim随即跟绿战士讨论了起来。此时肥肚子男子却直盯着我瞧,瞧得我浑身不自在。「我表哥说,蜈蚣精灵安排的规矩是,他可以指定任何一个想替他割包皮的人为他割包皮,通常是他眼中最尊敬的长辈,会是村子里的英雄,这样他会感到很荣幸,蜈蚣精灵也会礼赞他。」Jim说,我却感到浑身发毛。 我原本就是个胆子很小的人,此时此刻更是感到一股寒意袭上背脊。 果不其然,肥肚子男子站了起来,毕恭毕敬地将柴刀递了给我。 我勉强接了,谁都看得出柴刀在颤抖。 「操你妈,我何德何能?」我用汉语骂着,脸色和善。 我转头看着Jim,Jim也感到讶异,随即问了身边的人。 他跟我说肥肚子男子认为我初到该村,蜈蚣就爬进了他家的大瓮,显然是他命中注定的贵人,要不是我,他也不会在今日成为被大家认证的男人,在村子里的地位从包皮断掉开始就会大大提高,他也才有资格娶第二个老婆。「这样啊?操」我心底完全傻了,脸上却笑得厉害。众人一阵吆喝,一个女人急急地跑了过来,大家赶忙让了条缝让她进来。女人拿着一只木碗,里头药草辛辣得刺鼻,肥肚子男子挖了满手指药草涂在皱皱的包皮上,然后嘴里含着刚刚从树上拔下的大片不知名叶子,大概是麻药。一个似乎精通割包皮的老人蹲下,干练地拉住肥肚子男子的包皮,一扯,再扯,然后将紧绷的包皮按在一个木桩上,拿起一个钉子,叮咚一声将包皮前端钉在桩上。整个钉包皮的过程我都丧失意识地看着,完全来不及反应。等到我抬头,才看见肥肚子男子咬着牙、涨红着脸的硬汉模样,整团头发都要竖起来了。 「大家都在等你呢。」Jim大声鼓舞着我,说叫我别客气、一刀下去就对了! 但我实在无法说服自己就这么爽快的砍下去!我很怕砍歪了或是砍短了,把鸡巴给切掉了。切鸡巴赔鸡巴,我可赔不起。但肥肚子男子的脸色越来越难看,斗大的汗珠不断自额上、鼻上、脸颊滚落,眼睛里充满血丝。他的忍耐已经快到了极限,跟酱爆一样就快要爆了,随时可能从我的手中夺回柴刀自割!「快!我要剪刀!」我大声说,比手画脚。刚刚那位拿药碗冲来的女人拔身而起!飞快冲出人群!「一定要剪刀吗?」Jim着急地问,那种包皮极度拉扯的痛苦他三个月前才受过,绝对能设身处地。 「一定!」我坚持。要不切短了,拿你的鸡巴来赔要不要! 肥肚子男子五官扭曲,原本大嚼有麻醉疗效叶片的嘴巴也停了,紧紧咬牙,我完全感受到他全身神经正快速收缩着,肌肉也绷紧,似乎一个放松,包皮就会硬生生「啪!」断裂。我很抱歉,但,没办法,最多我再贴五十盾给你。 毕竟,我也是个有原则的男人。 有所原则的男人才能活出自己的格调,有格调的男人,每个女人都喜欢。 肥肚子男子焦躁又濒临抓狂的情绪快速在方圆十公尺内渲染开来。 一个小孩子哭了。 一个胖大女人掩面不忍卒睹。 蹲在地上负责钉包皮的老人假装在想事情。 Jim小妹太用力抱着香吉士,香吉士痛苦地聒聒叫。 然后第二个、第三个小孩子也哭了。众人都感到疯狂难受。 「*^<$$##$&*!~~~~!!」bibi~~~~」女人高高举着剪刀,以跑百米的速度冲进人群! 那剪刀如同奥运圣火!众人慌乱地叫嚣,迅速将圣火......喔不!剪刀!传到我的手上! 「喔喔喔喔喔喔喔喔喔~~~~~~」我拿稳剪刀,大叫,众人纷纷兴奋叫好。 然后就是这篇文章的标题,啪擦! 我已经忘记那是什么样的触感,因为我压根就不想记得。 肥肚子男子振臂狂呼,大概是整头人都疯掉了。 「做得很好!做得很好!」Jim啦啦啦的手舞足蹈。 「很好很好,很好很好。」我淡淡地回应,将剪刀归还给女子,女子却不住地弯腰称谢,真不知在谢个屁。正当我接受众人的欢呼时,我的眼角瞥见钉包皮专家鬼鬼祟祟在进行着什么。专家小心翼翼将包皮放在清水里洗一洗,将辛辣的麻药洗掉,然后好整以暇放在两片厚实的叶子里,用线捆一捆,然后吐了一口口水。接下来大概在场的所有人都朝着包皮吐了口口水,脸上还故意挤出嫌恶之色,表示附在包皮上的厄运或是恶灵之类的坏东西从此离开,再也影响不到肥肚子男子了。最后,不可避免的,专家将包皮递在我面前,露出黑色又残缺的牙齿笑笑。「你应当留下的!你够资格!」Jim用力拍手,大家也跟着拍手。我诚惶诚恐地接下这片由我亲自剪断的包皮,差点没有喜极而泣。 当时我心想,也好,就把它带回国,也许那位朋友不巧得了口腔癌,这块包皮正好救急,那该是多么可遇不可求的幸运啊!「一念天堂,一念地狱。」我心想,拿着包皮。以后我再也不想花钱看仪式了。此时,围观的人群里有个抱了个婴儿吸奶的女人靠了过来,吸哩呼噜跟我讲了一串话。「她问你,明天要不要参加她弟弟的婚礼,她说你会是个贵宾,你能去的话,婚礼会变得隆重。」Jim翻译。 「要割新郎的包皮吗?」我有点腿软。 「哈哈哈哈,不会的,要去吗?」Jim大笑,将我的话翻译大声翻译出来,全场捧腹大笑。 「行。」我举起包皮,腼腆地接受邀约了。 第十五章 坐地起价的婚礼
婚礼,则是两大家族(甚至是两个部落)开始产生绵绵不绝关系的起点,这部份倒是与现代社会相似。 喂奶女人的弟弟,是个看似忠厚老实的胖子。 在甘比亚,胖子不多,但不代表好吃懒做就是有钱人的特征。 大白天一早,我们就驱车回到这个村庄,却没有嗅到婚礼喜气洋洋的气氛,没有迎娶新娘的队伍(我期待看见很多只羊或是牛的排场),也没有人全身涂抹奇怪的颜料唱歌跳舞,只是人潮比昨天要多了些。我想起我那老师昨晚跟我一起烤羊时说的话,她叫我小心点别被骗了,她看过许多人类学者的旅游杂记,有许多人类学家在当地参加婚礼,不小心触犯了禁忌(这些禁忌往往是居民设下的圈套,这些圈套的特点就是你一定会触犯),结果被迫迎娶坐在一旁歌唱的女子、或是新娘的姊妹,从此便在异乡组了个莫名其妙的小家庭,还生了小鬼,最后还得了忧郁症。 「皓月,如果发生这样的事,有什么话要我带回国的?」老师的语气很冷淡。 「把我救出去,我们连夜飞回国。」我说,拿着大刷子刷羊。 杰米森在一旁帮腔,他说他认识一个考古学的前辈,某天前辈参加村长儿子隆重的婚礼,还被奉为上宾,不料那年村子大丰收,引起敌村的觊觎,于是婚礼大宴当晚敌对的人来抢亲、顺便搜刮财物,一时之间矛来箭往,众人混战之际该前辈躲进新娘的帐篷避难,等到敌村的人被赶跑,前辈从帐篷里如释重负走出,却被巫师指责他趁着方才的混乱与新娘通奸。 「这么倒霉?结果他娶了新娘?」我发笑。 「不,结果他的腿被打断了,胸口还被刺上诅咒,诅咒他若是踏进新娘十步之内的距离,就会全身腐烂而死,一年之内若是离村,也会全身腐烂而死。」 杰米森语重心长地说:「他的腿被打断,他的同伴全都在一旁观看,没有人敢插手,因为被十几支弓箭围住可不是闹着玩的。」 「那他后来怎办?连夜逃走?」我嘴巴张大。 「怎么逃?他被诅咒了啊,要当一年期限的奴隶。他可是乖乖地待在村子里,饱受虐待啊。」杰米森阴气森森地说。 「干,他真相信那种诅咒?」我呆掉。 「小子,在非洲,没有不可能的事。」 杰米森专注地烤羊,脸孔被火光印得通红。 不过我还是来到婚礼。 应该说我胆子大?不,我出了名的胆小鬼。 所以我是无聊的好事之徒,很多事我不见棺材不掉泪,船到桥头自然直。 我跟Jim、Jim小妹来到喂奶女人家敲门,门打开,她蓬头垢面拖着她号称今日要结婚的弟弟,我说过了,是个大胖子。女人机机渣渣讲了好些话,好像在责骂她弟弟,她弟弟也点头表示同意。「她弟弟是个不务正业的败家子,母亲死后就跟着她住,吃她的用她的,最近她老公实在看不下去了,非要赶她弟弟走不可。」Jim翻译。 「嗯,早点结婚也是好的。」我笑笑,拍拍胖新郎的肚子。 「不过对象还没有着落,她弟弟的懒惰可是远近驰名的。」Jim翻译,胖新郎打了个呵欠。 「还没有着落?今天不就是婚礼?」我吓一跳。 「是的,今天的确是婚礼,因为今天是这个村子的三大守护精灵之一,三片叶精灵图渣渣尔的生日,所以是个好日子,今天村子要举行婚礼的人可不少。」Jim直接解释给我听。 「嗯,我大概能够理解了。」我说。 我将婚礼的形式想象成东方的迎娶或西方的公证,大概犯了先入为主的大忌,照Jim的说法,甘比亚人的婚礼,或是甘比亚这个部落的婚礼,是日子先定、然后当天择偶当天结婚的,一次搞定毫不拖泥带水。 「不过,既然令弟是这样远近驰名的懒惰货色,有哪个女孩子要呢?」我好奇。 「是啊,所以需要你的帮忙。」Jim又翻译。 我浑身发冷。 是个圈套! 甘比亚人真不能小觑! 一个不留神被骗也就算了,我全神戒备还是着了道! 「怎么个帮法?」我深深吸了口气。 「你是个贵宾,昨天不仅帮忙我表哥不受到观光客欺侮,又接受认证剪了包皮,大家都信任你,就请你帮她弟弟说几句好听话,这样她弟弟一定卖得出去。」Jim欣羡地看着我。 喂奶女人喜孜孜地拉着胖新郎,胖新郎则羞涩地向我道谢。 后来我才知道,能够担任一个准新郎的「推荐人」是德高望重的,推荐人本身也感到很光彩,其道理就跟赛神猪的饲养人脸上有光是一样的。 「交给我。」我挤出一个笑容。 到了中午,我吃着昨晚刻意留下的半只羊腿,一边坐在村子广场中观看新郎拍卖的公开仪式。 那天真是个好日子,这点我倒没受骗。 许多新郎轮番站在竹搭子上,有的我瞧比Jim年轻,有的甚至一脸稚气,有的老成持重,有的根本就是中年痴汉,来此拍卖自己娶得第二或第三个老婆。台下则坐满了未出嫁的女子及其家属,你一言我一语十分吵杂,像极了渔市场中喊标黑鲔鱼的行家。据了解今天虽是结婚的好日子,但女方也未必急着嫁掉,端看新郎的价值而定。每个新郎都有「推荐人」为其助讲,推荐人绝大多数是老者(不分男女),在竹搭子上大大宣扬新郎的种种好处,身子壮健是一定要的,勤劳是一定要的,家里有钱也是一定要的,不过重点还是摆在新郎的姓氏跟血统,例如是某某精灵认可的、祖先做过什么样的好事、祖灵在固有神话中占有什么样的角色等。有时推荐人说完,惹得广场台下一阵毫不给面子的笑骂,出的价码竟是几粒鸡蛋,但明明新郎就长得一表人才。有时推荐人才说没几句,台下的女方家属就开始出价竞标新郎,奇货可居(了不起的祖灵姓氏早已如雷贯耳),最高出到八头羊加上一只鸡跟什么的,新郎的祖先真是积德不小。 「换你了!」Jim说。 我拍拍脸,振奋精神。 Jim小妹嘻嘻笑看着我,我微笑响应。 放心!我站在台上,拍拍以懒惰飨名天下的胖新郎,Jim则紧张地在我身边翻译。 大家都静了下来,拭目以待。毕竟一个亚洲人千里迢迢来贵村割了条包皮,现在又不辞劳苦赶来拍卖一头猪,绝对是极其罕见的妙。 我清了清喉咙。 「我!Pass time!」我大声介绍自己:「来自亚洲,很高兴站在这里!」大家点点头表示理解,有人在底下窃窃私语,多半在讲述昨天我割包皮、差点逼疯众人的传奇故事。「对了Jim,新郎的姓氏叫?」我转过头,想起这件重要的事居然没问。 「阿踏阿!」Jim扯开喉咙宣布,算是答了我。 「阿踏阿!多么勇敢的名字!」我仰望着天,大叫:「在遥远的亚洲国家,阿踏阿这名字代表了猪!而且是一头非常勇敢的猪!」 Jim愣了一下,但还是大声为我翻译。 大家哗然。 「大家说,对不对!」我举起双手,热情地喊着。 大家哑口无言,真是没受过训练的一群。 「阿踏阿!连亚洲都知晓的名字!我们的总统还曾奖赏过当时最大的猪!封为猪神!那头猪真是了不起啊!大家说,对不对!」我热情澎湃,高高举起胖新郎的手。 大家摸不着头绪,不过个个都难掩得意之色。 甘比亚的一头猪的名字,竟然飘洋过海,被整个亚洲所认识,还真为甘比亚人争一口气。 「亚洲最伟大的一头猪!曾在一千多年前!跟亚洲最伟大的猴子!跟亚洲最伟大的光头巫师!一起冒险!战斗!走了一千公里!最后击退了一千个恶灵!拿到了历史上最伟大的咒语!」我奋力吼着,再次高高举起胖新郎的手,大叫:「大家说,对不对!」Jim一翻译完,全场欢声雷动啧啧称奇,准新娘家属纷纷现场下单竞价,最后甘比亚史上最扬名天下的猪,以五头半羊成交! 「你真是太神奇了!」Jim高兴抱着我,他知道只要抱着我他的地位就能提高些。 喂奶女人高兴地哭了,她大概死都想不到她弟弟居然值得了五头半羊。 我呢? 当然很有成就感,我从来不知道自己原来这么适合拍卖猪。拍卖结束后已经快黄昏了,该部落共计成交了十一位新郎,真是不小的收获。 值得纪念的一天。 第十六章 吃掉爸爸 还没介绍的重要部落仪式还有丰年祭、与丧礼。 丰年庆典本来不值得一题,只不过我想起了「文化模式」这一本人类学的经典,里头描述的丰年仪式有些相当有趣。有个部落特喜欢在庆典上大赐毁坏珍贵的物资,以彰显自己的富足,例如将黄金首饰或是巨大的贝壳丢进火堆里(脸上还要装出这些东西不过是我家产的九牛一毛的表情),或是将捕鱼的船只一把火烧掉等等。从丰年庆典中我们可以知道一个部落能够有多疯狂。 在甘比亚,我无缘赶上雨季过后的农作物大丰收,也没赶上部落战争后的胜利大庆祝,所以丰年庆典是没法子多加详述。倒是路过了一场哀伤的丧礼。 丧礼则尤其能表达一个部落对神灵、不可解的力量的信仰方向。简单说就是处理死人的方式依民族喜好各有不同,最有名的死人处理法莫过于古埃及人的干制尸体,也就是木乃伊。多亏地广人多,中国人在丧礼上所表现的创意算是多采多姿,将死者埋进土里、放火烧掉、任意放在地上喂秃鹰、将棺木插进悬崖、丢进海里喂鱼、或是贴个符咒在死者额头上唤他跳来跳去成了免费的劳动力等,不过这些处理死者的把戏,在无所不用其极的非洲大陆上,都只算是创意贫脊的手法。要知道甘比亚有五十多个大大小小的部落,处理死者的方式也可能多达五十多种,非常不团结。参加婚礼的前一晚,我们开车回我住的村子时,碰巧在路边遇到一场进行到一半的丧礼,Jim大概应付观光客多了,也没问我就将车子停下。 「那边有场丧礼。」Jim指着路边,Jim小妹在车后摇下窗子,探头张望。 几个表情肃穆的男女将死者围住,嘴里正唱着歌,声音很低很低,但依照声波学,相同能量的音波,若是震幅趋缓,波长就会拉大,所以我们在车子里也听得清清楚楚。冥歌很规律,没什么起伏,似乎有安定心灵的效果。唱个没完也是真的。死者除了脸部之外,全身被白色的布层层裹着,安静聆听家属为他哼唱的送别曲。我瞇起眼睛,但无法分辨死者是男是女。「他们不晓得已经唱了多久,一般来说,若丧礼是以吟唱进行的话,家属都要唱个十几个小时。」Jim说。 「我们来的时候没看见他们,也许他们才刚开始不久。」我说。 「要不要付点钱,请他们唱快点?」Jim问,应该是开玩笑。 「免了,别闹了。」我郑重其事。打扰死者,绝对是「发生鬼故事」的十大原因之一。 我们坐在车上,静静地观察不断吟唱的丧礼进行,有种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的气氛。我想起了在小学时,常常在溜滑梯上跟喜欢的女孩儿一起吃甜筒的往事。不晓得住在阴矮的小房间里、卖甜筒的老婆婆是不是死掉了? 「我爸爸过世的时候,是我这辈子最难过的时间。」 Jim突然开口。他也感受到了丧礼的哀伤气氛。 小妹不断点头,表示同意。 「嗯,为你难过。」我拍拍Jim的肩膀。 「不,你误会我的意思了。因为我爸爸的姓氏是阿图奇,掌管阿图奇姓氏的精灵是西风之子特古奇拉,所以我们不得不吃了我爸爸。」Jim的双手紧紧抓着头皮,又是这个理由! 「干!吃了你爸?」我的背好像紧贴着车门。 简直令人匪夷所思。 「没办法,我们也不愿意。我们总共吃了一个多月,吃得最后大家都吐了。」 Jim感叹:「因为妈妈不是跟我们同一个姓氏,所以可以不必吃爸爸,那时每天看妈妈吃别的东西,弟弟妹妹都吵着要跟妈妈姓。」 我呆呆看着Jim小妹,她吐吐舌头。 「幸好后来吃完了。」Jim痛苦地笑着。 「一定得吃吗?」我还是无法接受。 「规矩就是规矩。如果规矩可以依照我们的意愿随意更改的话,规矩就一点意义也没有了。」Jim富有哲理地说完。 的确如此。 我尊重每个想要恪守原则的硬汉。 「你爸爸......」我开口,然后又闭嘴了。 我本来想问他们是怎么吃掉他们的爸爸的。 清蒸?油炸?烧烤?是整个尸体吃?还是切成一块块吃?谁吃的最多?那条东西也有吃掉吗? 虽然我异常好奇,不过谁都知道这是个残酷的问题。 我宁愿不知道答案。 「我们回去吧。」我提议。 Jim点点头,发动油门,离开了充满包皮、肥猪、安魂歌回忆的奇妙村落。我实在畏惧不可得知的习俗。 万一那些死者家属唱完歌后,因为他们姓氏被某某顽皮精灵掌管的关系,必须切割死者的尸身分享观礼的宾客的话,那样我就很失礼了。 第十七章 钓只水鬼吧!Jim!
上完了人类学五大仪式课程后,我也快回国了。 拍了很多照片,经历了不少荒唐事,交了一个好朋友,可谓不虚此行。不过有件很重要的事,我在甘比亚还没做。那事非干不可。 「Jim,你钓过水鬼没?」我问到。 「钓水鬼?」Jim小妹听得一愣一愣的。 「是的,在中国,我们会钓水鬼来祈福。」我微笑,笑得很灿烂。 黄昏,我们三人一鸡,坐在河边抽烟草、看人家洗澡。 「什么是水鬼?是水的精灵吗?」Jim歪着头。 「不是精灵,是一种人死后变成的鬼魂,在水里溺死的话,人就会变成水鬼,住在水底下。water ghost,get it?」我解释,阴风阵阵从河面卷来。 「祖灵?」Jim还是不感到害怕。 笨蛋!笨蛋!不要逼我到极限! 「有一点像。不过水鬼很凶,他们躲在水底下跑来跑去,如果有人在河里游水,他们就会抓住他!呜~~~呜~~~~~~~」我模仿着台湾鬼片里的女鬼低吟声。Jim跟小妹皱起了眉头,但不是害怕,而是完全不晓得我配这种音要干嘛。「抓到后呢?」Jim勉强问道。 「他们会把人淹死,然后死去的人也会变成水鬼。」我冷笑,又是一阵呜呜呜呜。 「这样有什么好处?」Jim继续问,脚踢着水。 「那么之前的水鬼就可以变成人,回到陆地上,不必再住在阴阴冷冷的水底下,水底下的世界很不好过,只有鱼,还有烂泥巴,还有其它丑得要死的水鬼,这种地方你住不住?不住嘛!所以水鬼都急着要拉人入水,好代替他。」 我说,凝视着水面,幽幽地叹了一口气。 我想气氛已经够了。 「甘比亚也有水鬼吗?」Jim疑惑。 「这条河难道没有人淹死过?」我深深说道。 「......」Jim难以辩驳,小妹则开始不安。 香吉士啄着岸边的沙石,抬头,低头,抬头,然后凝视水面。 好鸡! 「那......那我们要钓水鬼?」Jim支支吾吾的。 「是的。」我站了起来,拍拍屁股。 「钓......来作什么?」Jim显得局促,不太情愿。 「难道你们都不想看看水鬼长什么样子?」我神秘地说:「很恐怖的,上回我看了一次,从此闭上眼睛就会发抖,恶梦一个接一个......」 「哇~~~~」是的,小妹哭了起来。 「你用说的就行了,用不着真的把水鬼钓起来啊!」Jim赶紧说,拍拍小妹的胸口:「要不,用画的也行。」 「那多不好玩。」我耸耸肩:「在中国,钓水鬼很刺激的。」 「怎么个钓法?用鱼线?鱼网?还是用篓子?」Jim看起来有些昏了。 「用人。」我用字简洁有力。 「哇~~~~~」是的,小妹又哭了起来。 「在,我们用铁链将一个人圈住,绑紧,然后将他投进水里,当饵。水鬼一看到他就会游过来、抓住他的脚,让他没办法踢水、游泳,而其它人一看到饵快溺死了,就知道水鬼上钩啦!」我绘声绘影、比手画脚:「这时大家就拼命把他拉上岸,运气好就可以钓到水鬼!」 「不可能!不可能!」Jim慌忙摇摇头。 「是真的。」我笃定不已:「我跟我朋友就钓到过一只,呜呜呜呜呜呜~~~~」 「水鬼不会逃走吗?怎么可能被钓上岸?」Jim开始抵抗了,他知道如果身为老板的我硬要钓水鬼,当饵的决不会是我自己。而是他。 「这就要靠当饵的人的勇气了。」我语重心长地拍拍Jim的肩膀,说:「上次我们下水当饵的人,拿了一把刀子插进水鬼的脖子,硬是把水鬼拖上岸。」 「这......」Jim的眼睛已经失了神。 「如果当饵的人不幸溺死了,其它人也可以等待,等到溺死的人直接变成水鬼后,还可以不费吹灰之力直接用铁链将水鬼拖上岸,大功告成!」我面露喜色。 Jim看起来很苦恼,将脸埋进双手里。 「我不想钓。」Jim摇摇头,不敢看着我。 「可以看见水鬼耶!」我蹲下,摸摸凝视水面的香吉士。 「看到水鬼没什么好......实在是没什么好......」Jim痛苦地说,双手捧面。 「卖给你们村里的巫师,可以卖不少钱吧?到时候我们两个对分,怎么样?」 我嘿嘿嘿。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今天一定得钓吗?」Jim颓丧。 「明天我就要走了,今天不钓,要什么时候钓?」我的手撩拨着水面,说:「黄昏时钓水鬼再好不过,既有即将入夜的阴冷,视线却没有入夜的差,一见到饵呼救,就可以第一时间将水鬼钓起来。」做了一个钓起水鬼的沉重手势。 Jim无言,小妹到后来已经没有哥哥的第二层翻译,眼中只剩下茫然,但即使天真如她也预见大事不妙。 看来我的计谋已经得逞。 既然有吓到,我也不必逼人太甚。 「Jim你会不会游泳?」我问。 「会一点点。」Jim抬起头来,瞳孔已经完全散乱。明明昨天问Jim,他说他是水中蛟龙,还兴冲冲说他知道哪个海边常有观光客在那边玩浮潜,想抽一整天带我去。如果有什么字刻在他的脸上,我想,那一定是个「死」字。 「跟你说一个故事。」我笑笑,又蹲了下来。 从小我最讨厌做劳作。 美术课可以干很多事情,老师若要全班画画,我会高兴得不得了,每个成长阶段、每个班级,我都是班上画图最行的那一个,兴致一来还会帮其它同学构图打草稿,大家都排队等我帮他们画,我画完了,他们光着色就行。 后来我国中考上了美术班,还跟哈棒老大同一所学校。 不过我最痛恨美术课上劳作,还不如拿去考试,或整节课老师都拿来打手心都好些。 那是一种憎恨!我一直认为劳作课会折煞英才。如果要我写一篇关于劳作的长篇小说,我可以洋洋洒洒写下十五万字,每一个字都是「操」,操操操操操操操操!什么纸黏土、什么灯笼、什么剪纸、版画甚至用吸管盖房子,我通通做不好,也完全没心思做,常常胡乱造个东西就交差了事,分数低我也不在乎。 我国小五年级时,有一堂美术课又给我上劳作,而且还是高难度的造风筝。 「风筝?懂吗?」我问,指着天空。 「嗯,我看外交官的小朋友放过。」Jim说,脸色依旧凄苦。 我用竹子瞎凑了个不规则四方形,纸糊一糊就交给老师,速度全班第一,只花了十分钟不到。但老师这次不买帐,说不能飞上去的东西别拿去给她打分数,浪费彼此生命。我怒极,立刻搜集全班用剩的竹子,趴在教室后面的地板上疯狂拼凑,还用上铁锤跟强力胶,最后我将贴在教室后面的墙报扯下,用订书机一块块钉在竹子骨上,两节课过后,超级豪迈的巨大风筝完成!一堆小朋友在偌大的操场上等着看我的笑话。 能飞吗?老师说,不能飞就没有分数。 我吼回去,它不只能飞!还可以载人咧! 老师不信,还给我冷笑,那个冷笑堪称是影响我人生的十大冷笑之首。我气不过,立刻叫班长给我过来,我用风筝线仔细绑在他的脖子上,然后要他开始跑,不断地跑,最后稳能飞上去。 「真的假的?这风筝好大!」班长面露鄙夷。 「林俊宏,想飞就飞!跟我还客气什么!」我说,拍拍班长的屁股。 那时一阵风吹了过来,我瞇起眼睛,那风很豪爽,也很难忘。 「结果呢?」Jim听得入神。 「林俊宏飞走了。」我揉着眼睛。 「飞走了?被风筝?」Jim瞪大眼睛。 「风筝真的很可怕,那东西肯定不是人类发明的。世事难料,对人要更好。」 我鼻酸,说:「后来我上了高中,才从朋友的朋友口中得知,林俊宏在我们初三那年才在意大利南部着陆,身上奇臭无比,毕竟五年多没有洗澡了,真不晓得他在半空中都吃什么、过什么样的生活。」 我的语气充满悔恨,Jim则是摇摇欲坠,显然开始怀疑自己的英文听力。 「然后呢?」Jim已经分不出我到底在胡说八道些什么。 「后来我发誓,我一定不再犯相同的错误。」我坚决不已。 「不再放风筝?」Jim愣愣地说。 「操,不是。」我摇摇头:「我发誓,不再失去任何一个朋友。Jim,你放心,就算钓不到水鬼,我也不会用你当饵的。」Jim惊喜交集,全身都在发抖。 「我们去干几个稻草人,让他们当饵,我施咒,说不定水鬼还以为是真人呢!不过稻草人不能在瞬间抓住水鬼,这点倒是有些遗憾。」我微笑,Jim差点没狂喜得打滚。后来我们果真去果子园里偷偷干了两头稻草人,我喃喃乱念咒一番,便用麻绳绑好稻草人,我一头,Jim一头,两个人坐在岸边嘻嘻哈哈地钓水鬼,小妹则不知所以然地在一旁遛香吉士,哼着小曲儿,还帮我们烤鱼。最后,我们当然没有钓到半只水鬼。 不过那天晚上,香吉士在河边下了我们邂逅以来,第一颗蛋。 第十八章 再见了,干妹妹! 隔天就要启程回国,Jim陪着我钓水鬼到深夜才驱车离去,情深义重。 小妹尤其恋恋不舍。 Jim走后,小妹帮我洗完衣服,为我了做了顿豆子渣米饭,然后我们相拥而眠,身上的跳蚤不断地跳来跳去。 轻轻抱着她,我唱着流行歌曲,小妹起先很乐,但后来听着听着就睡着了。 小妹这个年纪的女孩子,生命发生的趣事特别的多、特别的频繁,我想过没多久小妹就会忘记我这东方面孔的轮廓,我也不觉得渐渐熟睡的她会记住我现在唱的「十年」。但记得了几天就是几天,人与人之间的相处要美好就是如此简单。 身为一只我的鸡,香吉士显得颇有个性。牠不发一语,在地上走了大半夜,偶而啄食从床落下的跳蚤。而水盆里的水蛭挺耐活。牠这几天不吃生牛肉块上的血(因为血已经凝固),也不吃螺,身体一天天缩小,但就是不死,等待着我对牠生命做进一步的安排,或是等待我发现我跟牠之间究竟产生了什么样奇妙的联系。 天一亮,我将原本就很简单的行李收拾好,坐在屋檐下等待杰米森跟老师过来找我。昨晚我太晚回来了,但老师竟然彻夜不归,比我还猛,现在不晓得要睡到几点。 香吉士斜躺在地上,用奇怪的姿势睡回笼觉。 身为一只鸡,香吉士还是没有啼,保证是只价值连城、毫无时间观念跟责任感的鸡。 「你好样的,小心别给人家吃了,有危险就逃。」我瞪着香吉士:「逃到中国,我保你一辈子。」 在我收拾行李的期间,小妹替我做了早饭。 是昨天香吉士下的那粒蛋,淋上剁碎的生羊肠,然后撒上盐跟胡椒。甘比亚传统饯别食品,骇人听闻。我们一起吃了,还真是津津有味。「香吉士就送给妳吧,谢谢妳,干妹妹。」我笑笑,比手划脚。 小妹又惊又喜,抱着香吉士跳来跳去。 如果她能理解「干妹妹」是什么意思,我想她一定会更高兴的吧。 Jim来了,同样开着那辆破烂汽车。 我付了他应得的薪资,还多给了三天汽车的租金跟油钱。 「开车载你弟弟妹妹去玩吧,休息几天不工作也是挺好。」我抱着Jim,他哭了。 虽然你比我高两个头,但你终究还是个17岁的孩子啊Jim,别太急着长大,即使你已经吃掉了你爸爸。 我拍拍Jim的背,偷偷擦掉了眼泪。 杰米森开了厢型车过来,老师已坐在车上。 「皓月,跟你的朋友们说再见了。」老师疲惫地说,抽着烟。 老师的脸上彩画着蓝色的图腾,一脸睡眼惺忪。 妳也玩得很起劲嘛! 「嗯,甘比亚再见!甘比亚再见!」我大笑,再次拥抱了Jim跟小妹,然后偷偷踢了香吉士一下。 香吉士啼了。 车也开了。 Jim在原地用力挥手、跳跃,而小妹终于号啕大哭。 我打开车窗,拼命深呼吸。 将甘比亚趣味盎然、活力十足的空气通通吸到身体里,从此不分不离。 「皓月,我睡一下,到机场时再叫我起来。」老师说,含着烟就这么睡了。后来上了飞机我才知道,老师昨晚到一个偏远部落,拿起粗制滥造的步枪,跟着当地的民兵组织打了一晚的猎。教我好生羡慕。
老师睡了,杰米森也睡了,只有一个仆役醒着,因为他开车。 我莞尔,拿出预先盛满清水的竹筒,打开,轻轻捏着竹筒里头水蛭那虚弱、缩小的身体,小心翼翼地放在杰米森肥肥的脖子后的衣领里。 水蛭身子一紧,瞬间咬住杰米森的脖子。 杰米森忙着打呼,浑然不觉。 据说水蛭吸饱了,吸到快爆炸了,就会自动脱落,满肚子的血足以让牠存活十几天。 我想,这就是为什么这只水蛭会遇上我、被我抓起来豢养的原因。 当时不解,只是时机未到。 「加油,你也要好好活下去。」我哼着歌,将头探出车窗。 飞往西雅图的飞机上,老师打开笔记型计算机,聚精会神地记录这趟旅行的一切,也将数字相机里的照片传到计算机里编号存盘,脸上的彩绘也在海关要求下洗掉,恢复专业研究者的架式。 我吃着飞机上久违的冷冻汉堡,在一旁看着老师这些天拍的相片,包括她昨晚猎到的树獭、全村倒立行走一整天的倒立庆典、住在巨大鱼笼里十年的偷窃犯,当然还包括那个令人肃然起敬的忍耐王阿忠。 琳琅满目,不输给任何一个死日本观光客。 「原来在甘比亚能遇到的新鲜事真多,被错过的趣事也是一样多。」我下了批注,把玩着手上的物事。 「嗯。」老师点点头,然后看着我,然后疑惑地注视我手中的东西。 「那是什么?」老师问,本能地皱起眉头。 「是一块珍藏四十多年的老包皮。」我说,递了过去。 一秒后,飞机上所有正在打盹的人都醒了,空姐全跑过来,我也差点聋了耳朵。 我想,这就是甘比亚的浪漫吧。
浪漫到,一个根本没有到过甘比亚的我,还能够掰出这么浪漫的游记。 也许有一天,我终会背起行囊踏上非洲大陆。 也许我还会在市场买了只鸡,牵着。 也许我会真的割掉某人的包皮。如果我有这个荣幸的话。 也许我会发现,那里早有钓水鬼的习俗,毫不稀奇。 非洲光用想象的就如此梦幻神奇,何况是亲自与她邂逅? 13 Mai 散...... 最近无聊了很多了呢,贝贝回来了一阵,又消失了,实际上也不算消失,只是都不想再见了,这样对我俩都好,楠楠前几天来,上班太忙把她安排到网吧呆了一下午,自己跑去上班,送她走时,她说走之前还会来见我最后一面,我没有挽留她,我知道我一直无法真的爱上她,虽然曾经很努力,但还是无法,感情这东西说不清,感情是有容量的,用用就会没了,我现在都不知道我还会不会像以前一样爱一个人,和猫基本都不联系了,有2个月了吧.
最近我们西安四兄弟都没一起玩了,各忙各的,就4月雷子过生日,吃了个饭,哎无聊的准备开始吵基金玩啊 |
|
||||
|
|